經受各種蔑視和譏誚傳講天國福音的耶穌,
在福音的末尾立下了“新約逾越節”。
在面臨十字架苦難之際很願意遵守的新約逾越節!
創造全宇宙世界的上帝親自以人的模樣來臨立下的新約逾越節!
上帝如此願意想賜予我們的是什麽呢?
上帝通過逾越節應許我們的是什麽呢?
約翰福音6:54~56“吃我肉,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~我也常在他裏面。”
通過新約逾越節可以吃到上帝的肉和血,並且可以得到永生和赦罪的恩惠。
就這些是應許的全部嗎?不是!“上帝在我們裏面!”還有比這更大的祝福嗎?
犯罪的同時就已經不能與上帝同在了(賽59:2)。
我們犯下了天大的罪,就是從永恒的天國被驅逐到這世上的。(彼後2:4)
即使得到了永生和赦罪的祝福,卻不能與上帝同在,那幸福會永恒嗎?
上帝確實應許了要與我們同在直到永遠。
這應許是誠實可靠的上帝的應許—新約(賽55:11)。
真的認為不知道逾越節的日期也無所謂嗎?
逾越節在任何壹天遵守都無所謂嗎?
能否因個人原因推遲入學典禮?能否因工作忙而推遲或將婚禮延期呢?
不會!逾越節到來之際,任何借口都不恰當。
有什麽事能比與上帝永遠同在還要重要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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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裏還有母親上帝??
上帝的約, 上帝應許的永遠的生命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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