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1月19日星期一

人所當盡的本分

人所當盡的本分
人所當盡的本分是什麽呢?人一旦出生在地上時,有必須要做的道理。其中最基本的事情之一就是恭敬賦予自己生命的父母。若不先做對生身的父母的敬畏,就該說他是端正的社會人。所以,所羅門王記錄的傳道書中是這麽記錄的。
傳道書12:12-14 “這些事都已聽見了.總意就是敬畏 神、謹守他的誡命、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〔或作這是衆人的本分〕 因爲人所作的事、連一切隱藏的事、無論是善是惡、 神都必審問。”

      所謂的智慧之王、古代以色列第三代王所羅門,接班父王大衛,取得了繁榮的鼎盛時期。有影響到鄰舍國家埃及,從腓尼基引進黃金和象牙等材料,建立的華麗的耶路撒冷聖殿。但是,所羅門王在傳道書的最後記錄了:“ 虛空的虛空、凡事都是虛空… 敬畏 神、謹守他的誡命、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”

     生在世上得到所有的所羅門明確地表明:比世上的任何富貴、比榮華、比名譽敬畏上帝才是人所當盡的本分。其理由是因爲上帝給了我們靈魂的生命了。所羅門也在說要敬畏上帝才是人所當盡的本分之前如此說到:
傳道書12:7-8 “塵土仍歸于地、靈仍歸于賜靈的 神。”

     我們要敬畏支配我們靈魂的生命的上帝。這才是人出生後必須要做的道理。如果忘記這樣的人所當盡的本分的話,就是違反對賦予生命的人的道理。您是否在行人所當盡的本分呢?希望不要誤會在星期天拿著聖經去教會就是在敬畏上帝。
     希伯來原語聖經記錄,所羅門所說的上帝就是埃洛希姆上帝(安商洪母親上帝)。果真要深思生在世上,真正做人所當盡的本分的是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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